关于做好清远市2019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筑工程技术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清远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我市2019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9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初、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文件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合格后,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提交,提交电子材料同时按往年做法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根据清远市人社局要求,我市建筑、建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网上申报需注意事项:1、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审核;我市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核。2、个人填写申请信息,其中职称等级为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称等级为中级职称(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等级为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3、报送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1日前;中(初)级评审材料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详情和有关注意事项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参照个人用户操作指南。(勘察协会联系电话:0763-3337001(初、中级);市住建局联系电话: 0763-3933703(高级))
注: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材料一定要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特此通知。
清远市建筑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