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住建系统强降雨防御暨安全防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防御强降雨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5-26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住建系统强降雨防御暨安全防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建筑施工

防御强降雨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住建系统强降雨防御暨安全防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当前强降雨应对和安全防范工作,将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强降雨防御和安全防范工作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全国“两会”期间的防汛和安全防范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当前强降雨防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各项强降雨防御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圆满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做好统筹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迅速将全省住建系统强降雨防御暨安全防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本部门相关人员和本地建筑施工有关企业,并督促企业落实好防汛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1.以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为防范重点,加强对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件、拉结、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监控,同时要对工地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2.对正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工地,基坑四周防护栏杆必须坚实可靠,排水设施齐全,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发现土体裂缝及坍塌预兆,要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加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要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加固的要进行加固,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4.强降雨影响期间,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切断施工作业区域电源。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做好施工现场防雷工作,特别是周围没有高大建筑物的区域内的在建项目,必须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在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雷电发生时,严禁携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严禁靠近电器设备,严禁人员停留空旷地带、电线杆和高压电线下。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汲取河源龙川“5·23”脚手架坍塌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大检查。在建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检查组成员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成,检查组结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2020年建筑施工防汛安全专项检查表》,对本单位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危险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定人、定时落实整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企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打击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擅自开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对主管部门的责令整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的等行为

(四)加强应急值守

全国“两会”期间,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紧急情况。各工程项目(特别是临近山、河的工程项目和有住人板房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强降雨来临时,要安排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加强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三、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针对我市当前强降雨的恶劣天气,及早部署,主动与三防、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御工作合力。

 

附件:2020年建筑施工防汛安全专项检查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2020年建筑施工防汛安全专项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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