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商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2-29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各机关科室,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

  经研究决定,我局建立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商制度》,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参照建立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商制度,请局各科室和事业单位遵照执行。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8


(联系人:欧家辉,联系电话:0763-3862406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

形势研判会商制度


  有效应对在“全面扩大开放、加强招商引资、提升对外经贸合作”新形势下安全工作面临的新风险和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强化治理能力建设,确保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特制定此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商制度。

一、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全局联动、科学高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商制度,将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明确综合研判和重点研判的内容,通过及时发现、准确预测、认真研判,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安全隐患降低到可控范围,提高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二、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可结合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或以专题会议的形式召开,由市住建局局长或由局长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市住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参加,必要时熟悉当次会议研讨内容的相关同志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具体时间和具体参会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领导政务安排确定,一个月1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时,有关科室要及时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召开碰头会议。

  1. 主要内容

  按照事前预判、事中跟踪研判和事后分析总结三个环节主要对紧急程度高、影响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的安全生产形式进行研判。一是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在季节更替、自然灾害防期、企业集中复工复产期、重要节假日等全省性和全国性重大活动以及吸取省外发生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要开展针对性的研判二是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削坡建房、农村住房建设、混凝土企业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针对已出现险情和事故前兆的安全问题,要及时会商、实时研判,盯紧盯牢隐患情况变化。三是上级领导带队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四是局领导带队督查检查和各业务科室日常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五是群众反映激烈的安全问题及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六是需要多方协助配合或必须集体研究决定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和各科室,确定好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会议议题、具体参会人员、时间和地点,牵头做好会议纪要。人事科负责会议考勤和会议监督工作。相关科室要依据职能在会议前提前准备好需要会商研判的安全工作汇报材料,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各责任科室汇报范围如下: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人防科负责人民防空相关安全工作。

房产管理科负责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工作。

住房保障管理科负责全市公租房、保障房使用安全工作。

科技设计科负责混凝土企业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建筑市场安全行为工作。

城乡建设科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既有削坡建房点排查工作。

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安全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科负责施工许可与施工安全措施备案并联审批工作。

消防科负责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工程违法查处、消防安全宣贯有关工作。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负责专项方案论证监督及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督查和信息报送

  各有关科室每次安全生产研判会议要对上一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精神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局党办和人事科对会商议定事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相关科室、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商决议,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决议内容,如未按会商决议执行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局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议做好登记台账,并将会议签到表、影像资料和会议纪要及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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