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6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1.请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各在建项目对照附件2《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备检材料目录》收集材料项目部备查。
2、请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检查表》自查意见,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书面盖章报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0763-3370322。检查表作为下一步实地核查的重要依据,请认真组织填写。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检查表;
2.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备检材料目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