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我市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0-15



各造价咨询企业:

加强工程造价行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决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202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牵头组织造价专家成立检查组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清远市工程管理服务行业协会配合

二、检查内容

(一)造价咨询机构市场行为检查
   1.
造价咨询机构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

    2. 企业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社会保险是否齐全;

3.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存在违规“挂证”问题;

4.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5.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其他从业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二)造价咨询机构执业质量检查

1.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执行审查制度
2. 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实施三级复(审)核
3. 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等

    4.本省、市发布的有关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对象及成果文件时间

()检查对象

2021630日前已在“清远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不低于10%抽查比例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检查人员

()检查成果文件出具时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071日至2021630日期间出具的本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采取成果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受检单位随机抽取2个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组先对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检查,再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并由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二)各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准备工作,并准备相关资料原件(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全过程造价控制资料,委托送审资料、造价审核资料等)。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抽检项目编审造价人员、立卷归档人员必须参加检查并予以积极配合。

  (三)检查组应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公布检查结果对不配合检查、拒绝提供反映计价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执业行为或造价成果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的规定,给予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相应诚信扣分。对检查评分为不合格的造价咨询企业,责令其整改,限期向检查组递交整改报告。检查组将依据企业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复检。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记录检查情况不得接收被检查企业的宴请、娱乐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廉洁工作。


附件:1-1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检查表

1-2造价咨询机构成果质量检查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11014


联系人:卢生  联系电话:3375197)





 
                                                                       
附件1-1、1-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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