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文俊)
来源:本网
日期: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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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黄文俊(身份证号:441827********003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星光大道2号骏豪城C栋1梯1202#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分别为:C7247239、清新国用(2009)第012798号,权利人:黄文俊,房屋建筑面积:305.71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262.73平方米,土地面积:22.8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