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龙塘长冲村委会(宅确权)2025-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十六号和富广场首层。
联系方式:0763-3363036。
附表:龙塘镇长冲村委会2宗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明细表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8日
龙塘镇长冲村委会2宗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