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8年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预算公开

来源: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2-05

 

2018年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城市化、城乡发展、城乡规划的研究、咨询、以及市重点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咨询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的城乡规划编制的审查、技术咨询、评审,以及城乡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研究、市域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技术咨询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其数据库建立与更新维护、“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及其数据库建立与更新维护、软硬件与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各政务系统间数据交换与上传工作、信息公开公示、网站维护等;提供城乡规划编制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管理、分析技术服务,以及建设项目技术审查、规范性审查与管理服务;提供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规划资料、展陈方案审查、咨询服务;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城乡规划验线、信息技术等服务。

、机构设置

  (一)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二)本部门内设科室,事业编制内人数为12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共11张)

 

 

 



 

 



 

 



 

 



 

 



 

 



 

 



 

 



 

 



 

 



 

 

 

 

第三部分    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9.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0万元,比上年增加6.4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人员定编增加;事业收入300万元(预计);支出预算329.80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20万元,比上年增加6.4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人员定编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2018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2018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相关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其他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是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构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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