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预算的通知》(清财预[2015]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预算公开重要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我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为92.066万元。
二、我中心2015年预算支出为92.0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4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284万元。
三、我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清远市土地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