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决算公开

来源: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9-18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部门职能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是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的下属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域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全市地下水数据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数据收集统计和信息系统建设,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市地质遗迹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研究、防治规划编制和预警预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站长1名。

第二部分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总收入137.1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1万元;本年收入135.29万元。本年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0.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2.73万元,增长108 %。主要原因:专项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14.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86万元,增长199 %。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总支出137.1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2.75万元;本年支出124.35万元。本年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0万元,主要为人员社保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00 %。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6万元,主要为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上年决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29.70万元,主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增加专项经费。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6.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经费、业务管理等,比上年增加42.54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业务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7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为90.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46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9.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在公共专项部分反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20.48万元。其中: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为9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8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46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经费;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为29.7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在公共专项部分反映。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0万元,主要为人员社保费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6万元,主要为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9.7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6.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经费、业务管理等。住房保障支出5.7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28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28万元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3.公务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务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1万元,比上年增加5.17万元,增加7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安排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没有涉及项目总预算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地环站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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