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是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管理高新区相关的国土资源业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的土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2、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查、转让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查,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审核,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
3、负责整理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等相关资料交清城国土资源分局变更;
4、负责整理土地利用规划修改资料交清城国土资源分局编制方案;
5、联系清城国土资源分局协助上报和协助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6、承办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2个职能股室:1、综合科;2、土地管理科。
附件: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总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12.2466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80.5854万元、住房公积金18.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1812万元,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10万元。
二、关于我单位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12.2466万元,其中:个人经费116.5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34.1万元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改革性补贴44.874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和车改补贴。
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包括租赁光纤、购买电子设备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32万元。
三、关于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11.0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7万元,上升降50 %,但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与2016年持平,略有下降。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5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65万元。
四、关于我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 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12.2466万元,由于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和提高了公积金缴存基数,因此比2016年预算增加37.47万元,上升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1台车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