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是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管理高新区国土资源业务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的土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2.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查、转让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查;改变建设土地用途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审核;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
3.负责整理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等相关资料交清城国土资源分局变更;
4.负责整理土地利用规划修改资料交清城国土资源分局编制方案;
5.承办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2个职能科室:1、综合科;2、土地利用管理科;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入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88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年度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决算支出合计22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1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7.35万元, 2016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不断下降。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比2015年预算下降1.95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决算减少。主要原因: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降低行政成本,建立了勤俭节约长效机制,我局“三公”经费同比去年有所下降。
五、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我局固定资产共计0.32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六、2016年度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通信机要应急公务用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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