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8年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预算(按要求整改,补充公开)

来源:清远市空间规划信息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8-15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 部门职能

       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是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的下属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域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全市地下水数据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数据收集统计和信息系统建设,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市地质遗迹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地质灾害的调查研究、防治规划编制和预警预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站长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32万元,比上年减少7.19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减少;支出预算54.32万元,比上年减少7.19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28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3.2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安排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没有涉及项目总预算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的路桥费、燃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地环站2018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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