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注销清远市镇精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8个《采矿许可证》,请上述采矿许可证持有人在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人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局反馈及申请举行听证(地址:人民二路13号308室,联系电话:3366856)。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有无提出异议,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拟注销清远市精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
8个《采矿许可证》名单
1、清远市精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09087120032424
2、清远市精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09097120035508
3、清远市田心大兴建材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09097120035509
4、清远市清城区志源瓷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117130081795
5、清远市清城区青松石矿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117130081811
6、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独树瓷砂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117130083193
7、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大龙村大坪山瓷石矿场
《采矿许可证》号C4418002010117130081814
8、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迎嘴磨窿山新田尾瓷土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09077120027165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