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清远市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白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的“方案”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763-3364250
电子邮箱:QYGTGB@163.COM
附件:
广东省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白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广东省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白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