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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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我市2020年-2025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建设使用规划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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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合理规划我市未来5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布局和建设规模,正确引导社会考场的建设和使用,促进考场公平合理竞争,实现考试资源利用和社会效应最大化,我局对近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进行了摸底调查,提出了2020年至2025年期间建设小型汽车社会考场规划鉴于目前我市小型汽车社会考场考能充足,已饱和状态,经研究2020年至2025年期间全市不再规划新增建设小型汽车社会考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27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10号交警支队车管所

2.电话传真:0763-3463789

3.电子邮箱:qyjjcgs@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近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摸底调查报告




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8月4日



近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摸底调查报告

2016年起,我市积极推进小型汽车驾驶人社会考场建设。目前,我市共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型汽车全科目考场5个(清远市横荷考场、清城区银盏考场、英德市英红考场、连州市保安考场、阳山县阳城考场)和小型汽车单科目考场2个(英德市浈阳考场、佛冈县石角考场),正在建的小型汽车考场1个(清新区考场)。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印发推进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指导意见的通知》“2018年底前,辖区人口超过50万人且在现有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服务半径50公里以外的县(市)要具备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能力”要求,我市的连南县(约17万人)、连山县(约12万人)两县目前均不符合建设小型汽车考场的条件。据统计,现时我市7个小型汽车考场各科目考能每年均可达100万人以上。按照2019年全市小型汽车学员各科目的考试人数和待考人数进行分析,考试人数和待考人数之和最大值是科目二,共有学员约66.5万人。据此分析,我市未来5年内小型汽车考场考能已达到饱和状态。

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合理规划我市未来5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布局和建设规模,正确引导社会考场的建设和使用,促进考场公平合理竞争,实现考试资源利用和社会效应最大化,经研究,建议我市2020年-2025年全市不再规划新增建设小型汽车社会考场。



结果反馈

关于《征求我市2020年-2025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建设使用规划意见的公告》意见采纳情况报告


  2020年8月13日至8月27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出《关于征求我市2020年-2025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建设使用规划意见的公告》,目前公开征集意见已结束。此次我局共征集到意见1条,是一位昵称为“感恩有你”的网民提出在连山、连南两地中间地带建设1个小型汽车社会考场的建议。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印发推进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辖区人口超过50万人且在现有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场服务半径50公里以外的县(市)要具备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能力”,我市8个县(市、区),除连南县(约17万人)、连山县(约12万人)不符合建设小型汽车考场的条件,其余各县(市、区)均落实了小型汽车考场建设,且基本已建成投入使用。

  从近3年全市小型汽车学员考试的情况看,我市的考场考能(不包括待验收的清新区三坑考场)已远大于学员考试人数。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9〕702号)要求,鉴于目前我市小型汽车考场已达到饱和状态,为进一步合理规划我市未来5年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布局和建设规模,正确引导社会考场的建设和使用,促进考场公平合理竞争,实现考试资源利用和社会效应最大化,我局决定自2020年至2025年期间全市不再规划新增建设小型汽车社会考场。

  综上所述,对于网民“感恩有你”提出在连山、连南两地中间地带建设小型汽车考场的建议,我局决定不作采纳。



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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