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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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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远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紧紧围绕“2019年清远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两大活动安保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粤警行动计划”,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智慧新警务”战略,全面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等各项措施,全市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2019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以打开路,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法治社会呈现新气象。截至到11月底,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2320宗,同比下降7.17%;破案5812宗,同比上升2.81%;刑拘4120人,同比上升5.64%;逮捕2723人,同比上升6.12%。发起或参与了省厅组织的集群战役20次,侦破了一大批涉黑恶、涉电诈、涉盗抢骗、涉黄赌毒、涉食药环、涉网络安全、涉命案积案等刑事案件。一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组建扫黑除恶攻坚队和“专家组”,强化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重大恶势力集团案件侦办打击,加快线索核查,纵深推动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6个,打掉恶势力团伙57个;全市共立九类涉恶案件422宗,破案284宗,刑拘涉案嫌疑人843人,逮捕599人,接受处理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69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超10亿元人民币,查获枪支5支;公安机关直接查处或协助纪委监委查处国家工作人员24人,查处村居“两委”成员14人;公安机关掌握涉黑涉恶线索946条,办结459条,线索成案数230宗。侦破了龙塘郭某“1901”涉黑专案、石角王某“8.20”涉黑专案、佛冈曾某“1905”涉黑专案、阳山成某“9.28”涉黑专案、清新陈某“1903”涉黑专案。二是深入开展“飓风2019”专项行动。坚持“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打什么犯罪”的原则,在全范围内开展重点打击整治涉枪、涉电诈、涉盗抢骗、涉黄赌、涉食药环等14类突出违法犯罪“飓风2019”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飓风19号”电信网络诈骗专案、英德3.17重大组织卖淫团伙案、连州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飓风111号”特大抢劫非法拘禁专案等一大批影响恶劣的团伙案、系列案,抓获网上在逃人员581人(含外省市在逃人员),“云剑行动”5名部督目标逃犯全部抓获,侦破现行命案15宗,命案积案6宗,查处三非“外国人”406人深化全民禁毒工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组织开展了“禁毒2019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333宗,刑拘509人,逮捕454人,打掉涉毒团伙39个,查获各类毒品83.87公斤,侦破9宗省级以上目标案件,查获吸毒人员3242人,强制隔离戒毒1152人。建成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150所,提前完成了三年全民禁毒工程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任务。全市85个乡镇(街道)均建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920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为98.37%大力推进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医院或收治专区建设,共收治病残吸毒人员243人次禁毒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共开展28896场次,各级主流媒体报道我市禁毒工作共计9139次。

(二)坚持以防促安,深化社会治安隐患治理,社会治安展现新面貌。截至12月初,共接处警情639697起,其中有效警情498114起,同比下降0.37%,有效刑事警情14544起,同比下降13.25%,治安有效警情21109起,同比上升4.03%。一是强化治安防范,全面提升社会面稳控能力。夯实社会治安防控基础建设,强化省际公安检查站及治安卡点查控工作,完成1间困难派出所帮扶和4个派出所合成作战室帮扶建设工作全市3个省际公安检查站累计出动警力15627人次,检查过往车辆961390辆次,检查过往人员2206766人次,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27人。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共出动警力201192人次,现场处理案事件981起,救助群众638人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24人。加强重点单位内部防范机制建设,审核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43家(次),对45间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含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进行竣工验收。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和寄递物流业等重点领域管控,提前完成采集标准地址信息任务80万条,完成核实更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17307条,督促寄递物流业落实3个100%制度,共检查寄递物流网点1158家次,接收涉港线索6条,完成核查6条。二是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涉稳不稳定因素监测预警机制非正常上访重点人员稳控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严重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全市共列管稳控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2869人,共采集列控涉军、涉土地、涉银行协解等各类非正常上访人员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信息2800人次。强化舆情引导工作,共处理转办舆情处置信息26宗,处置社会热点案事件7宗,推动公安信访工作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结群众来信来访事项486件,办结率90.2%;接待群众来访311批529人次;全部办结省厅交办10件重点涉警信访案件,办结率100%。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管控,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对危爆物品实行“生产-出厂-流通-使用-回收”全流程信息化监督。截至12月初,共排查辖区涉危爆单位1438家次,涉危爆人员4123人次,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9处,破案4宗,查获黑火药842.2公斤;审批爆破公司5家、爆破作业人员发证323人,审批爆炸物品购买证5515张、危爆物品运输证17818张,准购炸药15888.07吨、雷管252.41万发,审批爆破作业项目62个;共悬挂张贴禁燃宣传告示7100余份,发放宣传单12万余张。四是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8宗,死亡144人,受伤446人,经济损失89.4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5.53%、18.18%、33.73%和46.79%。其中较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50%、70%全力开展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隐患清零,全三级挂牌督办的14处隐患路段已完成8处全市两客一危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99.53%99.23%99.81%;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17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万,其中查处涉摩涉电违法7万多起、酒醉驾4480起(含醉驾847起)、行政拘留412人、刑事拘留958人。深化创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创文交通秩序流动黄红旗考评制度,累计走访点位231处,视频倒查点位420个,发现问题2230余处,整改2159处,颁发红旗20条,黄旗16条。

(三)坚持法治建设,强力推进法治公安行动计划,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严把案件审核关,加强执法质量管控,提升案件质量。各级公安法制部门依照法律规定,重点对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与案件质量有关的事项进行审核。对重大疑难案件定性处理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各单位由法制部门牵头,实行集体议案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审核刑事拘留4120人,审核提请批准逮捕2723人,审核强制戒毒1152人,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共计296件。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把法律顾问入口关,择优聘请政治素养高、职业操守好的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三是扎实推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结合日常案件审核工作,加大日常考评的力度,定期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并组织各被考评单位对考评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四是以考评促工作落实,发挥审核监督职能,督促指导各县(区)局按照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开展自我批评。围绕案管中心、执法办案区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不间断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被查出问题及时通报办案单位进行整改。督促各县(区)局通过多形式、高标准的考评,强化对基层规范执法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执法安全、执法能力等工作的考评,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两统一”、受立案改革工作,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均为100%。

(四)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公安为民赢得新口碑。一是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620项,形成完整办事指南,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社会公开。完成了市县两级涉企办事证明文件清理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标准化,将行政审批时限压减了一半左右,完善、推进出入境自助办证区进中心社区、街道。目前全市共设置21个出入境自助办证点,积极推进全国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4月1日起,出入境部门实施证件“全国通办”,交管服务提效能。全市交警部门先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自主办证的设备采购和窗口场地改造,其中采购34台电子支付设备、44台自助服务设备;整合“一窗式”业务办理窗口41处;35项交管业务在互联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最大限度拓展“指尖办”项目,加强警企合作,推动落实4家邮政服务点、5家汽车销售服务点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一键缴费快捷在线服务,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市内16家检测机构实现了小型客车“先发标,后审核”立等可取。深化户籍业务改革,群众可通过小程序在网上申请出生登记、居住登记和申换居住证等23项业务,兑现“只跑一次”的承诺。公安监管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被监管人员家属网上寄送钱款、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家属会见网上预约3项监所对外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共接受网上寄送钱款8351笔,律师会见网上预约1295次,家属会见网上预约2064次。二是强化责任,细化分工,凝全警之力推进改革任务。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入珠融湾”“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智慧新警务”建设工作今年智慧新民生建设工作的15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优化企业申报集体户口服务,省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简化高考考生户籍资料审核,优化高层次人才落户服务,对符合条件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材料齐全、信息一致,即来即办,可通过“网上户籍室”办理入户复核手续,免预约、免排队省内户籍的可通过省内一站式迁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迁户缩减入户审批时限。为简化户籍业务办理程序户籍迁移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机动车业务窗口服务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申请材料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予填写,对补换领驾驶证等驾管业务凭本人身份证一证即办。

(五)坚持科技创新,推动智慧新警务建设提档升级,执法质效实现新跃升。一是夯实数据警务基础。积极协商全市各政企部门做好社会资源数据的采集汇聚工作,完成了社保局6.5亿余条数据的初始化入库和增量更新,及时采集自来水用户登记和粤运数据信息的入网入库工作。大力开展警务云平台大数据模型的推广应用,组织各地各警种50余名民警开展大数据建模培训,新增各类数据模型100多个,其中智慧新管控一体化分析模型使用率达144322次,发现线索277条,查获涉案机动车36辆,协助抓获涉案嫌疑人291人,管控成效明显。研发应用“情报预警实时监测模型”,发布“红色预警和一级临控”预警信息334条,均实现扁平化落地处置,抓获在逃人员136人,发现嫌疑目标信息6055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查获涉案车辆13台。研发应用“人员核查系统”,对列控的涉稳人员实现100%列控管理。大力推进交警执法勤务监管平台应用工作,上传酒驾排查数据3.38万二是推进移动警务应用。全体民警统一配备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大力推动省厅粤警指挥、智慧人事、云学院、粤警党建、反诈先锋、刑专在手、智慧治安等APP的推广应用,研发上线推广移动OA、清远110移动接处警、清远执法办案、智慧政工服务平台等6个移动APP,全市移动警务终端应用率已达2300万余次,大大提升了全市公安民警现场警务执法工作效能。2月28日,110推行全市统一接处警工作充分利用4G可视化执法记录仪PDT无线对讲终端、移动警务终端定位信息等设备对接指挥平台,建立全市一张图可视化扁平化指挥体系,警力调动更加快速,警情处置更加规范、高效。三是深化指尖警务服务。报警服务更加方便快捷,开通省内微信、支付宝、头条新闻、高德导航等门户嵌入互联网报警小程序,可最短时间内获取报警地址推广“粤省事出入境应用”,使用率达到30%以上;交警、户政、出入境等部门积极配合省厅完成一体机试点工作;推进12123语音服务平台建设,共自动接听电话8596余宗;推动落实公安部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地。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严打态势。全市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将紧紧围绕上级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为核心,依托“大数据”拓展应用和刑侦基础工作两个抓手,做强刑事技术中心、刑事情报中心、反诈中心,着力提升刑侦基础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能力、执法办案能力、犯罪整治防控能力、总结研究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坚决打击制假贩假、走私贩私、地下钱庄、“套路贷”等商业犯罪。筑牢意识形态“护城河”“防火墙”,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南大门”。坚持依法治网,推动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二)深入推进智慧新警务应用。要强化移动警务终端应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协同推进机制,真正实现以协同共享为纽带的公安大数据。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全面推动警务机制变革,努力在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上实现新突破。

(三)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紧扣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袭警等违法犯罪活动,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坚决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和正当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广应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配合省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应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汇编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公安“放管服”改革力度。重点围绕出入境管理、治安和户籍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研究推出更多服务措施,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五)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考核的法制化、规范化。围绕影响群众满意度的执法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倒逼民警规范执法。完善监督制度,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突出监督主体权责一致和监督整体效能的发挥,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监督职权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积极配合省厅推进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对派出所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刑事侦查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在省厅指导下创新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模式,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执法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全面激发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打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群防群治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形成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和专业人员配备,构建区域分设、专业戒治、医教并重、有效衔接的戒毒工作体系。

清远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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