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清远市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7月8日
全市共出动警员16982人次
其中公安部门11911人次、
党政部门5071人次,
劝导重点交通违法31463起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各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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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通报
7月8日,清远市公安局高速八大队在辖区开展最严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超速50%+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
上午,一中队民警李秀列在执勤时,通过电子抓拍系统发现一辆临时号牌车时速为155km/h,严重影响道路交通行车安全,便在望埠停车区设卡拦截。经拦截发现,该司机驾驶证已扣满12分,且其已通过重新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明天就可以拿回驾驶证,便心存侥幸认为开临时号牌车走高速不会被查。
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第110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8条对当事人进行扣12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处罚后,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其不可心存侥幸驾驶证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车,要杜绝交通陋习,文明交通要从自身做起。
7月8日晚20时44分许,清远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七大队于凤城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R27F30的小客车存在超员嫌疑,于是执勤人员示意驾驶人陈某靠边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限载5人,实载8人,存在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过20%的违法行为,执勤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