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交警高速公路一大队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佛冈站开展夜查行动时,对一辆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打开后备箱后,民警发现有3名小孩在尾箱里熟睡。经清点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属于超员上路。 经了解,该驾驶人一家准备回乡探亲,想着小孩子挤一挤还是能坐下,便带上亲戚小孩。回乡过程中,一方面为逃避交警查缉处罚,另一方面为腾出空间方便小孩睡觉,于是将后排座椅收起,把3名小孩塞进后备箱。 随后,民警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讲解了超员驾驶的危害性,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后备箱里载人,一旦发生追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后备箱一直不关闭也存在安全隐患,会造成驾驶人右上方的观后镜无法发挥作用,无法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所以,后备箱载人是一种极其危险的驾驶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在车辆后备箱载客超员行驶! 近日,清远市公安局松岗派出所民警在清城区人民医院新院疫情防控卡点,例行对一过往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防疫检查。 检查过程中该驾驶人神色慌张,有手抖等迹象,无法出示粤康码,并意欲驾车冲卡。民警迅速对其进行拦截控制,期间该驾驶人极力反抗,以致其口罩脱落,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强烈的酒味。 经民警现场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初步检测出该驾驶人血液酒精浓度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该违法犯罪嫌疑人已移交交警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