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就业“三补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3-31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人社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的通知》,对相关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工资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这三项补贴。

  从2月底到3月底,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等部门深入企业一线走访,面对面地把疫情期间的相关帮扶政策送上门。

  

  送政策上门 为企业减压

  “在复工成本增加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减轻了我们很大的压力。”3月20日,高新区金禄电子公司总经理曾维清表示,此次他们可以获得1462元/人的工资补贴。疫情期间,尚未复工的员工都会按时发放最低工资。该公司员工1200人,其中有138名湖北籍员工。由于员工尚未返清或正在隔离期,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不过企业仍第一时间组织对回清返岗的员工进行隔离,安排酒店及专人送餐的服务,让员工安心隔离。我市在清湖北籍员工有8000多人,其中金禄占比最高。

  广东先导公司人事负责人介绍,连日来,相关部门都纷纷“找上门”来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社保可以延缴、新入职员工有补贴、大学生有就业补贴,我们高新区分公司有52人符合要求。”该负责人表示,这其中减免3-6月社保费是受惠最多、力度最大的政策,总金额有1000多万元。在招聘应届大学生方面,该公司去年校招收200多个大学生,今年预计还将招200个,“今年招收大学生的数量只多不少”。

  目前,市人社局通过走访企业,根据《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受理。已受理吸纳就业补贴214人,小计补贴金额214000元、五类企业职业介绍补贴4人,小计补贴金额1600元、治疗隔离工资补贴工资补贴受理370人,小计补贴金额 971300.5元,预计发放金额共1186900.5元。

  

  符合条件企业可提出申请

  《通知》指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对生产、配送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或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5日至疫情防控结束,下同)新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由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五类企业成功介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由就业专项资金按每人4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五类企业主要指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信、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

  而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包括医学观察隔离期)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仍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由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金按照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标准对企业进行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进行补贴,超过一个月后按日计算补贴。

  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为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的,原则上不计入补贴期。由于特殊原因企业提前复工的,提供企业复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纳入补贴期。

  申请企业只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相关人员的花名册等资料,经人社部门查核是否符合条件后,即可获得相应补贴。如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主动联系当地人社部门经办机构。

  

  三项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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