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

来源:市场管理和就业促进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12-14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7]101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改善创业创新环境、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强化特定群体就业帮扶、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稳住就业“基本盘”,推动全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新一轮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现了“五个突出”:

    一是突出强化就业与经济协同。明确要建立就业政策评价机制,要综合评价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经济政策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建立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今后政府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时,要对项目吸纳就业能力进行评估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就业评估结果,为就业服务、教育培训和劳动者择业方向提供引导。提出强化制度供给创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和劳动力流动。提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2020年底前建成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二是突出优化“双创”环境。明确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实施“多证合一”,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同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要求继续做大做强广东“众创杯”、“创客广东”等创业创新大赛,并依托“中国青创板”为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提供托管、融资、交易等服务支持,培育更多创业典型。

   三是突出解决民生短板问题。明确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规范,提出要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办法,完善灵活就业登记备案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出要推进服务向基层下沉、向校园延伸,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强化对接精准脱贫,要求强化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和归口管理,明确要聚焦最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帮扶,提出建立技能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入读技校专项帮扶,实施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针对技能人才紧缺问题,要求强化技能人才培育,提出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020年底前建成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参照高职院校标准实施生均拨款制度等创新举措。

   四是突出关注新形态新趋势。提出探索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登记,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法律关系,加强对吸纳新就业形态人员量较大用工平台的监测和服务,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报告以及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等举措,建立新老就业形态之间的“制度桥梁”。强调要完善就业统计监测制度和指标体系,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增强就业形势研判科学性。

   五是突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强调要开展就业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据介绍,《通知》在多个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力度很大,省人社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出台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完善部门及上下级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工作督导,切实保障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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