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积极推动促进就业九条政策落地

来源:就业促进和市场管理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9-25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促进就业九条”)这项重大利好政策,清远市委、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要求,按要求及时出台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全市累计开展媒体宣传327次;累计开展政策宣讲138次,范围覆盖园区、企业、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创业者、大学生村干部等群体;累计开展业务培训36次,其中七月份市组织对各县(市、区)的业务骨干进行了一次培训。自今年实施以来,连南县人社局主动作为,采取积极措施宣传“促进就业九条”,推动就业政策较好落地。

一、统一思想,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神。“促进就业九条”政策新、内容丰富,对就业创业的推动作用明显。连南县人社局及时组织学习研究,梳理出重点推动扶持的项目,有针对性开展广泛社会宣传,其中对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受理过程中出现具体情况和问题,主动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并与连南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了沟通。统一思想、打消资金使用的顾虑,积极开展了一次性创业资助扩大到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申报工作,推动“一次性创业资助扩大到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在辖区内全面铺开。

二、大力宣传,掀起补贴申报热潮。连南县在香坪镇、涡水镇等七个乡镇及多家企业举办了11场专场宣讲会,参加宣讲人数超过400人次。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连南广播电台、微说连南公众号、微信、QQ群等媒体平台大力进行宣传。自9月2日起,短时间内已受理214人,宣传成效显著。

三、主动应对,加强资金申领审核。为提高开展受理一次性创业资助工作效率,同时为防控资金风险,连南县人社局于9月4日下发了补充通知,对申报一次创业资助有关事项作了补充说明,采取了相应防范风险措施:一是分期分批受理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二是明确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法人,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重复申请的不予受理;三是采取预受理形式,确定受理期间,按“三年内提出申请”的时间按创业先后分期分批公示和发放。对企业是否属于“初创”进行严格把关,对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创业主体一律不予受理。已违规享受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缴。

四、加强统筹,防范应对支付风险。由于群众申报创业补贴踊跃,预计就业专项资金历年滚存结余即将使用完毕,连南县人社局及时组织对2017至2019年当地中央、省级就业创业资金结余情况进行清查,统筹做好结余资金规划;同时组织对2016年9月3日至2017年4月30日工商登记成立的创业主体信息进行核查,测算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数量、资金预算和资金缺口,及时反馈报告,防范支付风险,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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