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尽职履责,市人社局九大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2-03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市人社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防控任务清单及各类应急预案。通过“九大举措”,尽职履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人社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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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狠抓技工院校开学前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以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曾逗留疫区回来的师生为重点,做好疫情防控摸查。经排查,全市湖北籍技工院校学生及教职工目前均无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同时,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转发《学生群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手册》,要求春节假期到过湖北疫区的学生和教职工落实14天隔离观察措施。目前,全市4所技工院校均已实施校园封闭管理,通知师生不早于2月24日开学,并对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全市4所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鉴定站(所)均全部暂停各类线下培训、评价活动。

    二、切实解决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处置人员后顾之忧

      做好各县(市、区)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助发放的相关政策问题解释答疑工作。为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提供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三、依法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处置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保障

     1月26日联合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转发上级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依法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同时,部署全市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全力做好待遇支付工作,工伤基金对新冠肺炎的治疗不受“三个目录”的限制,基金均可支付,工伤病人不受定点协议机构限制。

    四、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

       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利用网络媒体宣传相关政策,做好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合理安排未返粤复工职工休息休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职工停工停产期间待遇等工作。

    五、暂缓举办全市范围各类现场招聘活动

      全市暂缓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132场,节后再根据各地企业需求,举办各类型网络招聘活动。目前,参加各类型网络招聘活动企业近400家,提供就业岗位超过9000个。

    六、严密监测湖北籍农民工入粤返岗情况

       建立湖北籍农民工入清返岗动态“每日一报”制度,截止1月28日,节后返岗5名湖北籍农民工已进行隔离观察。

    七、全力为我市生产医护产品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持续对接我市生产医护产品企业,积极介绍多家本市人力资源公司和制衣企业与之对接,努力为我市生产医护产品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八、做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到各县(市、区)社保局和协议服务医疗机构。1月23日,预先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中对我市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清远市人民医院)预拨专项周转金。安排医保、医监等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对救治医疗费用进行检查、统计、结算和清算,做好患者就医登记和异地就医备案工作。优化医保结算流程,对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无需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经办机构另行向财政申请。全面放开2020年1月、2月份门诊选点限制,由原来的每年最多选点一次,改为不限期选点和不限制(疫情相关)改点次数。

    九、严格落实内部防控工作措施,确保人社系统内不发生病毒感染情况

      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加大保障力度,备齐防疫所需物资,保障全体干部职工正常使用。严格落实“零报告”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并上报信息。截至目前,全市人社系统暂无异常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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