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清远先锋东路分店:
你公司报来不定时工作制申请备案的报告已悉。同意你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2个岗位苏俊宏、朱京明、何小强等6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时间从2020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止。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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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