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致清远市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3-25

各参保人:

    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到现场办理业务引发的交叉感染风险,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按以下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一、退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办理

    对于今年2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可延后办理待遇申领,养老金待遇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开始补发;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继续延缴养老保险费的,从延缴期满停保的次月起发放。

    二、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业务办理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已取消每年4至6月份集中认证方式,退休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清远社保局”小程序等网办办理。防疫期间,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时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

    三、推行“不见面”的认证方式

    1.通过“清远社保局”微信小程序进行认证。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 4.0以上操作系统和 IOS 版操作系统,微信版本需在6.7.2以上)在微信上搜索“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打开便民服务上的“社保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请在首页选择“退休签到”进入,若是本人签到则点击“本人签到认证”,若是为他人办理则点击“为他人办理签到认证”, 其他操作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提示通过认证后,必须点击返回,系统才能接收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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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认证。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 4.0以上操作系统和 IOS 版操作系统)在微信上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请在“服务专区”选择“社保板块”-“养老保险”-“养老资格认证”- “城镇职工社保”,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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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通过“广东人社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4 以上操作系统和 IOS8.0 以上操作系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应用宝下载。按照指引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后,请在“常办事项”选择“待遇资格认证”- “职工养老离退休资格认证”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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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倡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建议参保人在网上平台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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