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基本民生功能,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和《关于加快做好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3月,我局对市直参保企业采取企业免申请、通过人社大数据联网自动比对等方式,获取符合2019年度稳岗补贴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经审核、公示后,由市社保局直接发放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到企业账户。
截至2021年6月底,仍有90家市直企业因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不符合要求,导致发放失败。为确保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顺利发放,请上述90家企业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企业对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报送到清远大厦一楼清远市社保局待遇科或发至邮箱28726693@qq.com。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3365311;
市社保局待遇核发科,3879678。
附件:未能查询到公帐企业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