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社局“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总结及 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1-19

    “十三五”以来,清远人社局认真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转作风、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推动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多项工作走进全省先进行列。在全省率先上线“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为全省人社信息化大集中工作积累经验。我市连续两次在省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全省首个由市政府与省人社厅签署《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亮点及做法成效

   (一)以稳定就业局势为重点,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出台贯彻落实省“促进就业九条”和2.0版实施意见等政策。“十三五”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1.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8%以内,符合每年预期目标。全市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2.83亿元,惠及13.21万人次。建成创业孵化基地14家,累计进驻企业1712家,带动就业8271人。举办4届“创业冲锋号”创业大赛,创业潜能不断激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3.55亿元。创建“清远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以实施“三项工程”为抓手,强化培训促就业。建成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各5家,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4家,建成“粤菜师傅”乡村培训示范基地10家。“十三五”以来,截至12月底,组织“粤菜师傅”各类培训16655人次。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技能晋升培训13万人次,核拨补贴2.87亿元。连续3年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南粤家政”各类培训42911人次。2019年以来共培养企业新型学徒1867人。 建成全省首个以公益性为主的家政服务超市,在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项目展示交流活动中荣获“优秀项目奖”。

   (三)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扩面征缴持续推进,实现制度和人群全覆盖。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截至12月底,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个险种参保总人次348.43万人次,对比2015年增长4.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100元提高至180元/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人均由1678.44元提高至2038.55元/人。在全省率先完成地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社保基金待遇实现信息系统统一发放。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安全完整。

   (四)以人才队伍为支撑,助推清远高质量发展。出台一系列人才新政。依托新政新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和高技能人才239人。成功吸引5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带着项目在我市落地转化,对每个专家的项目资助500万元。累计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5个,博士工作站25个。连续4年举办创新驱动发展高端人才交流会。建成人才公寓123套。实现市、县人才驿站全覆盖,市级人才驿站在省的人才驿站年度绩效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级。5年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68人。

   (五)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全省率先建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以及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并促成2408个项目缴交保证金22.5亿元,工资专户按月发放933家。劳资纠纷案件数逐年下降,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建成集视、听、指挥为一体的市、县、镇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处置)中心。公布重大劳动违法企业22家,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7家,移送涉欠薪犯罪案件82宗。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处理,2016年以来,仲裁结案率均达95.7%以上,调解成功率67.5%以上。办理信访案件1342件,案件数呈逐年递减趋势,对比2015年,2020年案件量减少约58%。

    (六)以加强基础性综合性工作为保障,努力提升人社事业发展综合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水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8个在职党支部均评为“六有”规范党支部,局第一党支部成功创建标杆党支部。围绕就业、社保基金、劳资、人才、考试等廉政风险易发领域,认真抓好人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开展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强知识、提效能”。在全市1200多个村居委、各地人社、社保大厅、镇(街)等部署自助服务终端,群众能就近自助查询办理人社等各项业务。连续三年在我市依法行政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

    二、2020年工作亮点及主要做法成效

    (一)全力以赴克服疫情影响助力复工复产。在全省率先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1150场。组织务工人员返岗专车198班次,“点对点”接送员工3305人。向10653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965.83万元。返还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6788.64万元,惠及企业27家。为30935家企业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总额14.81亿元。

    (二)坚定不移稳就业促创业。落实落细“就业九条”2.0版。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共91个。发放就业创业补贴6786.64万元,惠及2.3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63笔2.7亿元,位居全省前列。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18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8%。   

    (三)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推进连樟村等3个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及3个大师工作室建设。通过“三进”活动及举办乡村技能大赛等,完成“粤菜师傅”培训9198人次。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及以工代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大力培育中、高级层次“广东技工”。全市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培训备案10.32万人次。投入332万元创建市级家政创业孵化基地和培训基地。完成“南粤家政”培训15773人次。

    (四)深入推进社保体系建设。截至12月底,我市养老、失业、工伤参保共348.43万人次,同比增长5.9%。我市在2019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考核中获A等次,全省第四的好成绩。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过渡期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计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管理。率先启动“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试点。

    (五)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整合人才政策工作。优化、整合人才政策,印发《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完成8个“一事一议”高端人才项目和2个新引进高层次人才1:1配套支持项目的引进。截至12月底,发放省、市各类人才资助资金4227.9万元。新建成省博士工作站12个。市博士和博士后区域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正式运营。完成市属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人员过渡安置工作。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妥善处置劳资纠纷,检查用人单位890家,立案受理劳资纠纷42件,案外调处849件,涉及金额8425.52万元,人数7100人。落实建设领域工资专户和保证金制度全覆盖,全市开设工资专户933个。打击欠薪违法犯罪,移送涉欠薪犯罪案件13宗,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4家。

    (七)扎实推进人社领域精准扶贫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员36851人,100%参与了就业扶贫或产业扶贫,并完成培训。创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等就业安置点累计11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1130个。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贫困家庭技校学生生活费补助费应发961人272.1万元,已落实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参保条件或领取待遇条件的100%参保或领取待遇。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创业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工人下岗失业风险增加,就业困难人员增多,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压力倍增。

   (二)社会保障方面。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我市今年的各险种征收收入和往年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基金支出大幅增长,个别险种基金可能会出现赤字风险。

   (三)人才人事方面。引才成本越来越高,人才效用发挥还不够。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市场潜力挖掘不深,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突出促进居民就业。克服疫情影响深入做好稳就业工作。落细落实“促进就业九条”3.0版。实施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十项行动”。统筹推进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大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重点人群创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扩大经营。深入推进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2021年计划再引进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力争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一体推进“三项工程”。创建连樟村“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工程集成一体的综合技能培训基地。大力培育中、高级层次“广东技工”,服务清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动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推进“南粤家政”工程提质扩容。推动清远市级家政创业孵化基地和培训基地提档升级。力争清远市级家政创业孵化基地入孵家政企业达到30家以上,年培训量2000人次。

   (三)坚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全员足额参保。抓好全市扩面征缴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新办法”计算退休人员待遇工作。加快推进职业年金补缴及补计利息资金落实。继续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降低费率、失业保险扩围等政策。提高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申办率、经办审核通过率。

   (四)加强人才开发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起草实施细则。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举办“创新驱动发展”高端人才交流会。加强人才引进和服务。开展好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及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紧清理、修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配套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保障工资支付法规政策体系。开展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验收,组织根治欠薪专项执法行动,继续推动实现“两个清零”目标。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和仲裁与诉讼衔接协调机制,推进办案方式改革,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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