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清人才发〔2021〕1号)精神,经审核,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曹耿华等16人符合我市在站博士后补助条件(具体名单附下)。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举报,可向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或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0763-3363617;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3366161,邮箱qy3382510@126.com。
附件:2021年度清远市在站博士后补助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