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无非法集资单位申报办法》(清金融〔2022〕30),由清远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对申报无非法集资单位的县(市、区)进行了核查。经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审定,认定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为无非法集资县(市、区)。
特此公告。
清远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