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乐园、迳口、周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落实清远市扩容提质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加速清远市清新区的开发建设,根据清远市委市政府对清远南部地区的发展意图及新城建设的要求,须制定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各类项目的实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清新区乐园、迳口、周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乐园、迳口、周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17日,共30天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qyup.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520099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1、规划范围
清规划区迳口周田规划区处于清远市中心城区西北门户地区,G107国道由东南向西穿过,规划范围为东起清新大道,西至迳口大桥,北至笔架山25坡以下的山麓地,南临滨江,规划用地总面积约9.6平方公里。
2 、土地利用现状
现状建设用地总量为309.92公顷。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占比50.15%。其次是道路用地和居住用地,分别占比16.77%和15.75%。
用地分布在规划区东侧、清和大道、江北路两侧。除了东北侧沿请和大道两侧有部分的新建居住和学校以外,其他用地多数为工业厂房用地和村庄用地。
3、空间结构规划
本片区规划结构为:一网融山水,一心八组团
一网融山水:项目保留及规划多条水系,满足山体汇水疏导,形成多条蓝绿通廊,构筑完整生态网络,连通了笔架山、东灌渠及滨江,融山汇水;
一心:在滨江与东灌渠汇水处,布置商业、商务、娱乐休闲设施,形成服务规划区,辐射周边城区的的商业服务中心。
八组团:即规划形成的八个较大型的、功能互补的组团。
4、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959.82公顷。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50.85公顷。水域面积67.86公顷。居住用地面积333.7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61.0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76公顷;工业用地49.8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95.4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面积4.51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80.08公顷。
5、 道路交通规划
建构“四横六纵”的快速路及主干道路网骨架系统。
四横:环城路—禾叉坑路、清和大道、城西大道—江北路、滨江路;
六纵:乐园路、周田路、连港路、环城西路、太和路、清新大道。
在骨架路网的基础上梳理次干路与支路,构建完善的道路系统,提升地区对外的联系,并通过发达的次支路网,提升地区“微循环”能力。
规划公交始末站5处,均为中型公交始末站。
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主要对市级、区级、居住社区级以及居住小区级等四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配置,并对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定项、定量配置。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商业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八项。
7、开发强度控制
强度分级根据《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土地开发强度的内容,并结合本规划实际情况,把区内地块按照强度由高至低依次分五级开发:
一级强度:FAR>4.0,主要是行政办公和旅馆用地,还包括部分已建居住用地;
二级强度:3.0≤FAR≤4.0,主要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三级强度:2.5≤FAR<3.0,主要为高层住宅的居住用地、文化馆等设施;
四级强度:2.0≤FAR<2.5,一般为中高层住宅、一类工业。主要布局在汕湛高速公路的西侧;
五级强度:FAR<1.0,中小学、体育用地、部分市政设施和交通站场等。
8、建设高度控制
以容积率指标为控制依据,结合城市设计要求对片区设定四个控高上限的区域:
1)一类地区控高30米以下,主要是各类学校和市政设施用地、迳口岛上的居住用地;
2)二类地区设定高度上限范围在40-60米间,主要是汕湛高速以西、以及比较山南侧山麓边缘用地,考虑容积率、对山体景观的影响等因素所设定;
3)三类地区主要为汕湛高速公路以东的居住和社区商业用地,由于容积率较高,控高上限宜设置在60-80米之间;
4)四类地区为旅馆和现有高密度居住区,控高根据容积率,高度上限控制在110-13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