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防洪排涝、城市竖向及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防洪排涝部分)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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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防洪排涝、城市竖向及排水工程专项规划》(防洪排涝部分)草案公示
来源:本网 日期: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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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防洪排涝、城市竖向及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现将规划防洪排涝部分的草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对规划草案提出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规划局。

公示时间:2014822——2014920(共30天)

联系地址:人民二路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11

联系电话:0763-33659700763-3369309

邮箱:qybyzx@126.com

规划简介

规划范围及规模:背景研究范围为清远市的核心规划范围即清远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的太和、太平、山塘与三坑四镇,面积约1833平方公里,规划服务总人口: 250万人(均为常住人口)。

规划目标:形成“工程布局合理、管理联动高效、资源效益共享”的水务一体化新格局;提高城区防洪治涝标准,将较大的改善现状洪涝情况,能够抵御设计标准内的设计涝水;建立法制完备、体制健全、机制合理、行为规范的洪水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和调节各类水事行为;通过防洪减灾综合措施,大幅度减少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规划标准:

1)防洪标准

清远市区城市防洪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通过上游飞来峡水利枢纽的防洪调度,设防标准可提高到100年一遇。因此,确定本次规划区域内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排涝标准

城区范围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设计暴雨不成灾的标准,周边镇区范围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不成灾治涝标准。其中清东围、清城联围、清北围、飞水围、杨梅围、周田围、黄田围、安丰围为20年一遇;龙塘围、清西围、白庙围、饭店围、石角片区、源潭片区、银盏片区、莲塘片区为10年一遇。

 


防洪工程——堤围工程规划:将白庙围、龙塘围、安丰围、飞水围、清北围、杨梅围、周田围、黄田围等堤围达标加固到50年一遇。

防洪工程——水闸工程规划:

结合排涝规划本次新增两座具有防洪作用的水闸杨梅水闸和源潭水闸;并对设施老化的15座水闸进行除险加固。

 

 


排涝分区规划:以联围为单元打破各镇区的行政体制管理格局,以水力联系划分排涝区,16个围区共划分33个排涝区。

 

 


排涝工程规划:规划新建4座排涝泵站,排涝流量195m3/s;扩建19座排涝泵站,新增排涝流量374m3/s。为打造清远“湖城水系”宜居之城,且调蓄湖可以较大幅度的调蓄水体降低排涝泵站的设计流量,规划新增11处调蓄湖,水面面积为3km2;对不满足过流能力的河涌进行拓宽等综合措施以满足排涝新标准的要求,规划对内河涌进行全面整治,整治长度为221km

 

工程占地规划:规划调蓄湖占地4954亩,泵站水闸工程总占地503亩,共占地545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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