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7日,共30天
4、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市规划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交通大厦5楼
联系电话:0763-3365970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规划成果简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清城区与清新区的太和、太平、三坑、山塘南部四镇,规划总面积约1881平方公里。
2、规划内容:
规划在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现状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情况,划定城市自然生态格局,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总目标和具体指标体系。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城市大排蓄系统、城市水环境治理三方面来优化城市水环境,并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完善保障措施。
3、主要规划方案:
(1)海绵城市生态格局规划――规划形成“山水环绕、绿底蓝脉”生态格局。基于清远市中心城区的基底现状空间布局与特征,结合海绵生态安全格局、水系格局和绿地格局,构建海绵生态格局,将城市建设区与海绵生态一体化构建,支撑城市良性发展。
海绵城市生态格局规划图
(2)海绵城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海绵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主要由绿色基础设施和灰色基础设施组成,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海绵城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图
(3)区域生态功能区规划――根据现状用地评价、区域海绵建设需求及生态敏感性评价、水生态功能区和用地评价等功能区因子分析结果,将规划范围地域空间划分为四大功能管制区,分别是海绵保育区、海绵缓冲区、海绵涵养区、海绵修复区。
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图
(4)年净流总量控制率分区――规划区共21个海绵城市管控分区,根据各流域片区的单元下垫面(屋面、绿地、道路及硬质铺装、水系、农林用地)进行面积统计及比例计算,结合各项下垫面的雨量径流系数,利用加权平均法得出各个分区的综合径流系数,从而得出各片区的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
年净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
(5)近期建设重点分布――结合清远市中心城区各片区海绵城市开展的基础、未来重点的发展方向,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区域4个,分别为:燕湖新城片区、东城片区、美林湖片区、长隆片区。
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