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5-18

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清远市清新城区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城区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时间:批

3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陆清远市城乡规划局网站(www.qyup.gov.cn)查询或直接到我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5202989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

○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1、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南临飞来湖,北靠笔架山,西至清新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9.98平方公里。

2、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998.27公顷。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59.02公顷。居住用地面积501.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71.6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48.7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55.5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面积8.96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55公顷。

 


 

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主要对市级、中心社区级、社区级以及基础社区级等四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配置,并对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定项、定量配置。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商业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八项。

 

4、法定单元图则

法定单元1:位于单元西北角,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1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163.67公顷,净用地面积87.49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81.38万㎡。单元毛容积率0.5,净容积率0.93。

 



 

法定单元2:位于单元东北角,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2.8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172.9公顷,净用地面积109.15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200.17万㎡。单元毛容积率1.16,净容积率1.83。

 


 

法定单元3:位于单元西北角,主导功能为综合,人口0.65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32.43公顷,净用地面积28.4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44.55万㎡。单元毛容积率1.37,净容积率1.57。

 


 

法定单元4:位于单元中部,主导功能为综合,人口2.4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69.63公顷,净用地面积59.92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184.09万㎡。单元毛容积率2.64,净容积率3.07。

 


 

法定单元5:位于单元中部,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2.29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76.88公顷,净用地面积67.07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151.36万㎡。单元毛容积率1.97,净容积率2.26。

 

 

法定单元6:位于单元东部,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5.7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170.71公顷,净用地面积144.04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376.45万㎡。单元毛容积率2.21,净容积率2.61。

 



 

法定单元7:位于单元中部,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3.61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103.08公顷,净用地面积85.85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243.38万㎡。单元毛容积率2.36,净容积率2.83。

 



 

法定单元8:位于单元南部,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3.55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114.43公顷,净用地面积95.96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317.35万㎡。单元毛容积率2.78,净容积率3.31。

 

 

法定单元9:位于单元西南角,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2.25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60.39公顷,净用地面积47.53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154.50万㎡。单元毛容积率2.56,净容积率3.25。

 

 

法定单元10:位于单元西南角,主导功能为居住,人口0.65万人,单元总用地面积34.14公顷,净用地面积17.90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42.14万㎡。单元毛容积率1.23,净容积率2.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