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公告文件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1-04

《清远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公告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现将《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公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2、公示类型:批后公告

3、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

201914

规划成果简介

一、 规划范围

市域范围为清远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清城区、清新区、英德连州市、阳山县、佛冈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总面积1.92万km²。城市规划区为清远市市辖区范围,包括清城区及清新区,总面积约3650km²,下辖凤城、东城、洲心、横荷4个街道12个镇2个林场中心城区为清城区与清新区太和、太平、三坑、山塘南部四镇,总面积1881km²

二、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35年,近期至2020年

三、 发展目标

“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战略地位得到明显巩固,基本建成珠三角北缘门户、环珠三角新兴产业与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山水生态宜居城市,融入广佛大都市区,实现一体化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

四、 发展规模

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为5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0人,市域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73km²以内。城市规划区范围约3650km²,规划至2035年,常住人口约2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48km²以内。中心城区城镇人口210万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31km²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m²以内。

五、 城镇体系规划




六、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协调





七、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2035年中心城区城市开发用地应控制在城镇开发边界320km²内。该范围建设用地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以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具体管控。





八、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性质:珠三角北缘门户、环珠三角新兴产业与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山水生态宜居城市。




九、 中心城区要素管控





十、 中心城区发展单元管控

中心城区共计划分为23个发展单元。镇总体规划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区的划定不宜切割发展单元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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