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远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厅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担当作为,在经济下行、中美经贸斗争、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有力推动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社会民生事业稳步向前。实现我市经济与社会、社会事业各领域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1、积极做好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

为了提高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确保预决算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今年要求市直183个单位通过广东省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进行公开,打造更高层次的“阳光财政”。各单位按照省制定的模板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并且可以连接到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预决算公开的共建共享,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对各预算单位填报情况进行动态监督,重点对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细化程度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立行立改,确保各项信息公开规范性符合要求。

2、加大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过绩效的公开,一方面,强化预算单位的绩效意识;另一方面,发挥社会对财政资金的监督使用。

3、做好财政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2018年累计向省财政厅报送信息60篇,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19篇,印发《清远财政信息简报》9期,为领导了解情况、开展决策、指导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做好对外宣传工作。2019年累计网上发布财政动态98条、图片新闻34条,微博更新45条,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152篇,提高市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4、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合同备案工作要求,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机制,以及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和公开信息通报机制,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通报并在信用网上公开。在国家、省和清远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5178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1

(七)总计

6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通过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

1、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由于宣传力度不足,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不多,缺乏互动和联系。

2、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满足于机械完成任务量,缺乏工作积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度不够。

3、依申请公开系统在收到新的申请时,未能及时的以短信、微信push等形式通知工作人员处理,容易降低处理申请和答复群众的时效性。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下阶段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出发,进一步加强完善工作:

1、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有步骤的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意识。

2、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维护更新。充分利用网站、广播、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流程有效运转,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清远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