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远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清远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17年度清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财政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qy.gov.cn/czj/)下载。

一、概述

2017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推动我市经济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1、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四本预算和债务收支情况在2017125日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15日,206个部门预算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及时公开预算信息,打造“阳光”财政。

二是根据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在201795日完成了对2016年度市级224个部门(单位)的决算的批复工作,并对部门(单位)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统计

2、主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一是在《清远日报》开设专栏,普及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票据管理、住房公积金等政策。

二是通过张贴、悬挂标语和发放票据法律知识宣传册,向各单位普及票据法律制度相关知识。

三是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挂放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召集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代表集体学习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以便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四是通过电视专栏、干道沿线、大型立柱等发布公益广告,以及到企业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主要通过“清远市财政局”网站、局简报、专报、报刊、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累计网上发布财政动态208条、图片新闻69条,微博更新135条,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105篇,提高市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做好信息上报工作。2017年累计向省财政厅报送信息128篇,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42篇,印发《清远财政信息简报》16期,为领导了解情况、开展决策、指导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市财政局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已全部答复。

市财政局2017年在政府公众网门户网站收到群众来信60件,12345政府热线来件142件,已全部处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财政局2017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2017年受理行政复议为2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市财政局2017年承办人大建议26件(其中主办件7件),承办政协提案59件(其中主办3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仍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度不够;三是公开的方式、渠道还要继续改进和完善。

对于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各科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抓好抓实规章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及时报送公开信息,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查缺补漏,着力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清远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