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发改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发改委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既抓作风建设又抓效率提升,以“双轮驱动”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导向,认真研判经济运行形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效益提升为中心,着力结构调剂和转型升级,经济保持安稳较快发展;同时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全年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4年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有新突破。
1、重点项目谋划衔接到位、有序推进。
一是编制计划有据依。2014年全市重点项目规划经过多次筛选、论证及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意见后,编制形成了《清远市申报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和《清远市201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经省政府批准,我市共有26类项目,33个子项目进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笼子,年度投资计划150.4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居全省第十三位;共有10个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估算总投资992.6亿元。经市政府下达《清远市201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共安排市重点项目228个,总投资1922.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51.42亿元;市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182个,估算总投资1972.3亿元。我局还拟制了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方案,为全市统筹安排2014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了参考;编制了《清远市申报广东省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清远市201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2015年拟安排重点项目209项,总投资2447.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08.65亿元。
二是完善机制有迹循。我局起草并经市政府审定印发了“一个意见,二个办法,四个机制,六个实施意见”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一二四六”组合制度体系。草拟了《2014年清远市四套班子领导重点包干、分工负责、联系督导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形成了党政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修改完善了《清远市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评分表》,进一步细化考核对象及内容,将考核重心由考核项目管理过程转移到考核项目推进实效,使考核更直观、更具可操作性;建立起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进度填报、地图浏览、领导督办、统计分析等功能,目前通过反复测试完善,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已建成于2014年7月启用试运行,电脑版与手机版均已验收。
三是项目报批有约束。我局准确区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界限,对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放权,推行“负面清单”下的自动备案。通过窗口企业审批制项目流程图,由专人对项目进行办理,同时由前来办事人员对报批的程序进行监督、评价,使项目报批有约束、有监督,确保项目报批快速、高效率办理。
四是项目推进有人跟。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市重点建设项目228项,年度投资计划351.4亿元,全年完成年度投资36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03.1%。省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我市今年列入省重点项目共计33项,年度投资计划150.4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20%,全省排名第十三。重点项目分为交通项目和产业项目。在交通建设方面,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北至清远段已开工建设,目前已按计划推进建设;积极开展广清城际轨道交通二期项目的前期工作,清远和广州两市政府已向省政府提请广清城际广州北站至石井站、广州北站至清远段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建设;积极推进城际轨道交通沿线银盏等站点TOD开发项目;加快推进韶关至柳州铁路前期规划协调;积极做好佛清从、连州至佛冈、广清高速与清连高速“高接高”工程、汕湛高速、汕昆高速等高速公路项目及清远四桥、清远五桥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这些项目在“十三五”期间能够动工建设;加快国、省道改造;加快清远港迁建及市江南客运站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一批国防战备道路项目建设。在产业建设方面,认真做好清远长隆森林乐园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目前该项目申报材料在准备当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也在有条不紊推进,待项目申报材料完善后,将逐级上报请求核准该项目;跟踪神华国华清远火电项目、连山县德建水库项目、英德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推进工作;做好在建项目省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清远)首期工程、清远市中医院门(急)住院大楼、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展跟踪工作;做好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学校、清新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顶项目等立项、招标审核及争取中央资金的服务工作。
五是项目落实有人管。协助市政府高规格圆满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汇报会精神,通报我市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安排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到高新区、英德市、清城区、清新区调研,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市领导督导项目的服务工作,联系项目单位,掌握项目情况,了解项目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督导效果;2014年7月,由副市长带队分6个督查组对36个市重点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召开点评会现场点评;我局每月还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统计分析,形成月工作简报,提供给领导及相关部门作为参考,目前已出简报17期。
六是项目稽察有人督。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省稽察办对我市华侨农场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的整改意见,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稽察办;从2014年4月到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在我局网站设立专栏,公布实施方案及调查问卷,设立举报电话及意见箱,在清远日报进行宣传;督促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专项行动座谈会,对市财政局,市代建局、清城区、清新区进行督查,清理92个2008年-2013年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并有财政性投资的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协助省专项行动督查组到我市督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抽查了北江大桥北景观广场、三角公园改造工程、莲湖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及连南瑶族博物馆等4个项目。
七是协调服务有人推。我局着力职能转变,由信息员向协调员转变,加强项目的协调推进。协调燕湖新城供电线路迁改工程费用取费下浮;协调横河污水处理厂项目使用中央投资资金;召集部分进度较慢的项目牵头单位和业主单位召开座谈会,研究协调解决未开工项目和进度较慢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市法制局合作,对需要法律服务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分派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跟踪法律服务;协助源潭物流园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海元物流集团和广州市商业储运公司等联合打造中国南部物流枢纽项目和嘉民广东清远电商物流基地项目落户源潭物流园区工作;做好9个重点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调省发改委开展编制通用航空发展规划与建设工作;强化企业投资改革,做好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工作;利用好民间投资资金参与重大项目的衔接工作;积极推进一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争取中央投资的项目申报。在服务窗口方面,共受理各类办件1400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08件,登记备案项目49件,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件1146件,收费许可审批97件,办结率达到100%。
八是巡礼宣传有载体。为办好建市26周年重点项目建设巡礼展,我局向全市重点项目单位共征集到200多个项目资料和图片,挑选整理出160个项目和图片,包括近两年来我市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涵盖社会民生、现代产业、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生态旅游、文教卫生和能源保障等七方面的项目。巡礼展于2014年2月26日至3月6日在国际会展中心一楼展厅成功展出,省、市领导充分肯定重点建设项目取得的成就,清远日报、清远电视台、清远广播电台相继进行了报道,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展示重点项目建设的平台。与碧桂园集团合作宣传重点建设项目,将重点项目建设巡礼展搬到碧桂园清远山湖城展出2个月,印发重点建设项目宣传画册1000本。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新举措。
一是建立企业投资清单。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第一批)》,在2014年6月1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为各级政府引进产业提供指引:凡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禁止和限制准入的产业,我市一律严格限制或禁止引入;凡是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的鼓励类准入产业,根据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和产业园区定位,实行有选择性地禁止进入。《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第一批)》还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分区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定分区产业发展禁入目录。
二是行政审批优化流程。按照《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3]5号)等6份企业投资文件精神,以行政审批提速为目标,我们开展了自动备案,并联与集中审批大改革。对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以及政府出资的项目外,其他市场化的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进行审批和核准,统一改为“自动备案”,并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缩减为“立项、报建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总时限压缩为35个工作日,通过“牵头组织,并联审批”,有效提升审批效率;通过集中职能、集中审批,将本部门所有审批权集中至一个科(室)办理,形成审批职能集中,为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申报辅导窗口,派驻业务骨干,主动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的咨询服务工作,以提供技术辅导、协助完善审批申报材料,确保审批事项具备相应的受理和审批条件。
三是构建联动奖惩机制。我局会同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总投资、招投标实施方案等备案内容执行情况进行验收监管,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投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收集、整理、归档,有力支撑起后续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通过建立农户信用评分标准,推进农户信用信息数据采集、评级与应用,创新信用产品,目前已完成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达10余万户;累计创新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达24种,有力推动清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使成为扶贫资金划拨的“绿色通道”;积极推动英德市发行企业债券,目前已完成相关手续,在2014年7月向省发改委正式申报发行;完成《投融资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落实土地注入计划,于2014年7月上旬向省发改委和中银粤财正式申报成立资金。
(三)公车改革和三规合一有新进展。
我市2014年9月24日成立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由我局牵头,依据中央和省有关精神研究和制定全市车改方案。2014年10月份以来,先后4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现有公务人员和公务车辆的结构、数量以及相关费用支出等情况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2014年12月,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清远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014年11月4日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派出由分管副局长带领综合规划科相关人员到云浮市学习借鉴“三规合一”的经验做法,通过与云浮市发改局、云浮市规编委的同志交流座谈,掌握了云浮市开展“三规合一”的基本情况,通过访、看、查等形式,收集了第一手资料;2014年11月13日,我局还邀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朱江教授团队前来为局科级以上干部讲授“三规合一”发展理念,介绍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新成效。
一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点和《清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下发《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建设项目》,确立了9大重点工作、32项工作任务和18项重点建设项目,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任务时间表。各专责小组多措并举抓落实,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开展。
二是推进公共信用平台建设。我局以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信用管理制度为基础,着力构建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拟订经市政府审定《清远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优惠优惠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成“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的软件开发和系统建设工作,统筹制定完善了《清远市两建信息资源编码及采集规范》及《清远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平台建设重点已从软件开发部署转向信息资源进一步归集、完善、分析和应用,政务信息资源库已有55个部门发布了544个资源目录,共收集了2142665条记录。公共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库已有的信息资源目录和信用信息资源,对归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归纳和整理。目前已发布54个部门的288类信用信息,共1230525条记录。“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已通过第三方机构测试,于2014年12月24日完成全部验收工作。按《清远市“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公共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将于今年底完成与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五)区域合作和功能区发展有新态势。
一是做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衔接。紧抓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有力契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拟定规划框架,提出纳入规划的内容,委托广州社科院编制《广清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现已形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正在征求广清两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2014年度广州对口帮扶清远市广清一体化前期项目合作资金已到位,建立起广清产业转移工业园,从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全面帮扶,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二是做好编制2014年度任务分解方案。为充分做好省2014年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考核准备,我局成立考核任务分解方案拟制小组,在对省委、省政府印发振兴发展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和2013年度振兴发展评估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于2014年8月25日完成了任务分解方案初稿,函送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审定下发。
三是做好2013年振兴发展考核工作。为配合市政府做好2013年度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有关工作,我局在评估考核期间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对应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市工作情况。牵头各单位根据职责任务,结合各单位负责的考核指标、测评事项、考核内容,撰写自去年以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的汇报材料。
四是做好联合报道组采访协调工作。2014年9月24日,“人民日报、人民网走进粤东西北”联合报道组来我市开展为期两天的采访报道。我局积极做好联合报道组采访的相关协调工作,提前召开市农办、帮扶指挥部、省职教基地指挥部、轻轨办和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等十一个单位的采访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采访报道相关工作,部署采访线路,做好采访点的筹备安排工作。
五是做好燕湖新区总体规划审定报批。为着力突显燕湖新区作为清远跨越发展引领区、广清一体化合作平台、珠三角新兴产业拓展区、岭南低碳生态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等精神,我局对清远燕湖新区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拟将石角工业园、广清合作园纳入燕湖新区范围,规划调入面积62.7平方公里,将广乐高速以东、湖城大道东路以南的银盏林场部分调出,规划调出面积62.7平方公里,燕湖新区总规划面积保持不变。为确保不因规划的局部调整而影响燕湖新区的建设进度,及时做好审定报批等工作并呈报市政府审定。
六是做好燕湖新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燕湖新区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210号)精神,加快推进编制清远燕湖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低碳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3个专项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环境保护评估报告,我局扎实做好编制过程各环节的工作并提交初稿,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燕湖新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处于报批环节,待采购申报完成后进入招标环节。
七是做好综合交通项目推进工作。我局积极发挥区域协调作用,主动与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保持紧密联系,认真做好综合交通项目工作。广乐高速公路已于2014年9月27日建成通车;积极配合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建韶关至柳州铁路(穿过我市辖区“三连一阳”)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认真做好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作,项目已于2013年9月3日进场施工,2014年12月底累计已开工384个墩,累计完成桩基2926根,完成承台277个,已完成217个墩身,累计完成隧道2390成洞米;广清扩建工程已协调解决了征地拆迁难点问题,按省高指确定的工期要求(2016年底完工)顺利推进;认真做好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项目工作,目前我市已依法依规解除与深圳泰邦集团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和与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特许权协议,省政府同意我市以“BOT+EPC”模式重新进行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认真做好清辉路接花都红棉大道和清远市东环路与花都路网衔接工程项目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两个项目前期预可研究,结合地形地貌、征地拆迁、水源保护、环境保护、地区规划等方面对衔接道路的交通功能及线路方案进行论证,同时请花都区提供项目工程前期地形地貌和环境保护方面资料,协助项目做好地形勘察及相关工作。
八是做好功能区规划贯彻落实工作。2014年4月以来,先后颁布了《清远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农业政策实施办法》、《清远市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清远市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实施意见》、《清远市主体功能区财政政策实施办法》和《清远市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我局积极与各县(市、区)发改局沟通,督促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加紧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发展规划。根据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精神,目前正督促编制单位抓紧对该规划进行修改完善;2013年12月,我市被确立为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目前我局正与广州地理所加强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制定了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中的人口政策、环境政策、绩效考核政策,其中人口政策已经上报市政府等待审议通过,环境政策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对区域内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森林碳汇资源交易等资源有偿使用进行了有益探索。
(六)稳物价惠民生有新亮点。
一是着力做好价格调控管理工作。公布现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开展201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自报工作,清理我市权限范畴内涉企涉群收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延长连山、连南两县直供电价政策期限,扶持少数民族县经济发展;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提出会办意见,严谨、认真对待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的征求意见,回复各类征求意见共20份,认真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人咨询有关收费政策,耐心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收费问题,化解收费单位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调低我市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降低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明确汽车、商品房等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范物业企业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相关服务价格;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调整碧桂园假日半岛非居民用户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调查我市6家出租车公司承包费构成情况;按要求调整药品价格,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监督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公路客运价格;落实国家有关收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上报省级资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争取财政扶持资金。
二是着力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处价格违法总金额69.5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69.58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67.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29万元,上缴财政金额2.29万元;共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80件,现已办结价格举报77件,办结率96.25%。在查处投诉举报案件中,实施经济制裁0.22万元。通过进一步扩大驾培公司明码标价覆盖率,规范行业价格行为,目前全市已有22家驾培公司到辖区内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结合群众反映突出的对广东民声热线有关清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只缴费没有实质培训的新闻报道、我市某连锁公司发布促销广告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等民生价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公正、公平公开处理,着力减轻了群众不合理负担;积极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和国庆期间国家、省安排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我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电话从1月13日起整合到12345政府服务平台,实现政府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2014年共接到“12345”政府服务平台转来的价格咨询投诉33起,已办结33起,办结率100%;严格按照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流程,及时妥善处理“12345”公众服务平台受理的群众投诉反映的价费问题。
三是着力做好价格监测和价格认证工作。在价格监测工作方面,我局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数据采报工作,2014年共完成省级价格监测常规任务12个,累计上报价格数据8920条,上报完成率100%;深入开展价格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将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报送省价格主管部门、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2014年全年共报送价格监测信息97篇、价格监测快讯72篇;密切关注活鸡、鸡蛋、住房等关乎民生领域的市场价格变化,对造成价格出现快速大幅变动的情况进行预警报告;掌握节假日市场价格动态,严格执行节假日价格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蛋、蔬菜、水产品等居民日常消费品的市场巡查;做好省级价格监测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平价农贸市场的指导价及最高限价的制定与发布;不断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为价格决策提供有力成本依据;做好各项农、林产品成本收益情况调查;积极开展民生重要商品服务成本费用调查及监审工作。
在价格认证工作方面,2014年1至12月份中心价格鉴定总量为1612宗,鉴定总额13171.28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7.02%和112.68%。其中: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1512宗,鉴定金额2439.91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9.12%和53.02%;刑事涉案物品7宗,比去年同期下降45.27%;司法鉴证17宗,涉案物品价格2678.53万元。公务车定点维修价格认证6894车/次,各县区鉴定报告复议案7宗。
(七)低碳减排与能源建设有新业绩。
一是大力完善规划指引。印发了《清远市能源规划》,对我市能源现状、发展环境和未来能源需求做了全面论述,明确能源发展主要思路和目标,对能源发展布局和能源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了全面规划,并提出了实施能源规划的保障措施。
二是推动能源项目建设。2014年9月,神华国华火电项目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批复。目前正积极组织协调省对应部门,市直相关部门以及英德市政府推进项目核准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推动风电项目建设。我市阳山、佛冈、连州、连南共5个风电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回复明确相关项目业主,目前正抓紧做好核准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核准建设。已经核准的连州双喜、顺水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预计今年能并网发电,清新七星岗风电项目正积极做好动工准备。
四是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印发了《清远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常备不懈的全市天然气供应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并印发了《清远市天然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管道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市安委会组织的管道检查整治工作和省发改委相关管道检查工作,确保我市天然气管道安全。
五是光伏发电项目取得突破。积极加强与省能源局沟通联系,争取我市光伏项目纳入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14年省下达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25MW,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特色光伏生态综合开发项目被列为2014年广东省光伏发电重点项目。目前连南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项目、清远南玻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连州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备案,正积极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六是跟踪做好其他能源工作。继续跟踪做好华电华侨工业园分布式项目、华能清远高新区天然气热电联供等优质能源项目相关工作。同时协助省开展我市煤改气调研、光伏发展规划、电网规划等工作。
(八)粮食安全与合理储备有新方法。
一是做到粮食安全有保障。以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全年经济工作首要任务和今年6月25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粮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粮食工作的责任感;我局把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与粮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切实把握好当前粮食安全工作形势和任务,提高对粮食安全保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做到“四有”(有部署、有目标、有检查、有落实)和“五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机构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有效确保了我市粮食安全。审定印发<关于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届中考核结果的通报>的请示》,将粮食安全责任届中考核结果通报全市,为有力落实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发挥积极作用;2014年11月5日至7日组织了7名业务人员参加全省粮食系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和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总结会议,努力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银行、企业账帐、账实相符,库贷相符,粮食储存安全;储备粮仓房达到了“四无粮仓”,储备粮管理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按照“储备功能完善、品种结构优化、储存方式灵活、承储主体多元、粮食储备安全”的目标,经市政府批准,推行市级储备粮包干轮换机制,积极探索市级储备粮动态管理新路径。推行市级储备粮集中集约管理,目前除清新飞水仓继续保留外,其余全部集并到市储备库库区,实行集中管理;适时调整储备品种结构,实现品种多样化,降低市场风险;着力加快推进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切实落实新增粮食储备规模。实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前已进入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招标阶段,计划在年底前开工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对列入本次检查范围的30个库点及111517吨储粮进行了全面普查,确保粮食库存真实可靠;2014年6月,市粮食局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期一个月,通过检查,努力解决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强化落实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做到粮食储备有保证。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储备粮轮换,确保完成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2014年省下达我库各级储备粮轮换任务28,588.436吨(其中:市级储备粮13,123.436吨,省级储备粮15465吨)、市级储备油300吨,已于11月顺利完成轮换任务,实现利润40万元;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达今年轮换计划15465吨稻谷,于2014年9月已经全部出库完毕;退出省储任务,专心搞好市级储备,此举减少价差约1100万元;收回各县(市、区)代储市级储备粮,除清新飞水仓继续保留外,集中管理。适时转变储备品种,既实现了品种多样化,又降低了市场风险;对统一筹措的军粮严格实施“一批一检报告”,与各军供网点签收“清远市军粮供应中心军粮入库单”,在配送的各环节确保军粮质量,保证多个品种供应,满足部队需求,保质保量确保部队军粮供应;做好安全生产和日常粮油保管工作。储备粮做到了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
三是做到股权托管有保持。认真做好全市内部定向募集股份管理工作和为股民服务工作,2014年全年累计为股民开户12户,托管股份153000股,分红39户,分红派息金额69373元。股民登记过户10户,过户股份330500股,挂失补办15户,解答股民来电来访280多人次。积极回复清远股民网上咨询和做好广州北京股民信访事件善后工作。
(九)作风建设和内生动力有新气象。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放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尽力解决;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着手,加强自我约束;以深入推进“正风”行动,提高工作效能,做到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为全局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认真开展“公述民评”活动,采取即时评议、抽检评议、年终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评议科室和人员进行考核,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扎实推进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抓强班子建设不放松。班子领导以开展群众路线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中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的劲头,狠抓班子队伍建设,不打折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之间有事以集体智慧为准绳,通过集体开会讨论、会后集体沟通,班子成员在清退领导超标准办公用房、带头节俭方面开了好头,树立了威信。领导干部互动时间多了、面对面解决问题的机会多了,工作时间进一步缩短、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提升。
三是当好“参谋”角色不放松。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盘好发改工作“一盘棋”为载体,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进行沟通,在领导干部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办文、办事、办会效率进一步提升;认真做好后勤事务,保障进一步到位。人员安排、后勤保障、信息沟通各个环节通过有效衔接,为局工作整体运转提供了便利。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14年的工作,我市发改部门虽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上级发改部门、市委市政府及群众期盼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不够精细;经济下行压力大,政府宏观调控难度加大;经济体制改革不够深化;支撑和保障经济发展的牵引力有待提升;如何引导推进结构调整办法不多;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力度不强;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进展缓慢等,主要原因还是思想观念解放程度不够、工作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随着我局新业务不断增加,新知识带来的新挑战让许多同志需要时间适应,加上新进工作人员多,影响了主要业务工作的推进。
三、2015年工作计划
发展和改革部门被称为“小国务院”,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更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改革发展的重任,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载体,勇于担当,在新一轮改革中起带头示范作用。按照上级发改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事关全市加快发展新优势的重点项目、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燕湖新区规划建设、价格检查安全等各项发展改革重大事项。2015年我们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我市向省发改委申报2015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组织拟制《清远市201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时上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二是切实做好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与服务,继续跟踪落实和推进长隆森林乐园项目、神华国华清远火电项目、省级职教基地建设、广清城际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三是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和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出谋划策。四是拟举办重点项目报批工作培训班,邀请市直有关部门对项目业主及重点牵头单位就项目立项、环评、规划等方面报批工作进行培训。
(二)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能力。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工作目标,由局各涉及相关业务科室集中精力、形成合力重点抓好我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主动协调主要经济部门加强全市经济形势分析,认真做好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跟踪和服务,切实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增强监测预测能力,有效协调经济运行。
(三)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在政府部门内实现互通共享,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行“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逐步构建起“企业自律、行业监督、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引导企业自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明确企业经营许可项目应尽的业务,督促其依法、守法经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对于依法依规要增加的行政审批,必须在实施前进行登记备案列入目录后方能实施,并对照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取消;加快制定业务手册、编制办事指南、推行网上审批、实现数据共享、开展效能监察,实现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积极与省发改委、中银粤财公司沟通对接,推动落实粤东西北股权基金在我市落地;积极与广州证券公司和省发改委沟通对接,推动英德市企业债券申请工作落地。
(四)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有关部门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构建联合奖惩机制;继续完善市级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启动县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加强信用信息产品推广应用;建立完善信用制度和管理机制,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实施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失信惩戒社会联动机制和公共信用信息快速披露机制;拓宽区域信用合作范围,加强区域联动奖惩;健全政务监督体系,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继续加大农村社会成员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健全商务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机制。
(五)进一步推进“十三五”规划内容编制工作和“三规合一”工作。
继续做好由我局牵头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的“十三五”规划内容编制工作,争取早日出台符合本市实际的“十三市”规划,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参考的蓝图范本;由于“三规合一”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所需经费庞大,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系统工作,我局结合工作职责,按照国家、省有关“多规合一”的新要求,将加强与国家、省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与我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加强联动,尽快提出我市“三规合一”的工作意见。
(六)进一步推进公车改革后续工作。
在2015年1月上旬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照省《总体方案》和省直机关《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文件之后,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及配套文件将广泛征求县(市、区)及相关单位意见,并计划于2月底正式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经过市政府同意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将于3月底前提交省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
(七)进一步推进积极协调推进区域合作。
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广清一体化实施方案、广清合作市长联席会议精神及广州全面帮扶清远行动计划,加大督导协调广清合作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与佛山、东莞市和湖南省郴州市等地的合作。进一步研究珠三角内环六市合作构想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八)进一步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跟踪落实好主体功能区国家示范市工作;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引领,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八大配套政策,保证各配套政策之间的衔接与协调;进一步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完善实施主体功能区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县(市、区)实施主体功能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促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顺利实施。
(九)进一步推进燕湖新区规划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认真做好燕湖新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加强与规划、国土等部门联系,加快对项目的审批,促进规划建设早日进入快车道。
(十)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管理工作。
通过公众参与等方式,健全依法定价的决策机制,完善价格听证会、价格审理委员会制度;加强和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制度,提高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的水平;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及时调解处理价费矛盾;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强化涉企价费整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用好民生价费监管,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十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及时跟踪落实局领导议定部署的各项工作;从完善制度入手,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细化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积极营造机关廉政文化。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