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1年度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环节)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存储环节)企业定向抽查 | 定向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 2.民爆物品生产建设项目设计、建设、验收、安评等全系列资料; 3.涵盖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工作人员上岗资质等; 4.包含定置管理、危险源辨识标识、安全操作规范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7.应急准备与日常应急演练情况; 8.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对象:全市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存储环节)企业 抽查数量:不少于20% | 2021年1月至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