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抽查)计划名称 | 检查(抽查)任务名称 | 权力来源 | 类型 | 检查(抽查)事项 | 备注 |
对重点业务在用无线电台站的行政检查(公众移动通信基站) | 对全市5G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进行专项检查 | 上级委托 | 专项检查 | 1.在用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申办无线电台执照情况。 2.已取得无线电台执照的台站,是否按照执照载明参数开展工作。 3.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经过型号核准。 | 1.检查对象:5G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覆盖三大电信运营商) 2.检查数量:三大运营商每家检查台站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个 3.检查时间:2021年6月 |
对重点业务在用无线电台站的行政检查(雷达台站) | 对民航、海事、气象等业务雷达台站进行专项检查 | 上级委托 | 专项检查 | 1.在用无线电台(站)申办无线电台执照情况。 2.已取得无线电台执照的台站,是否按照执照载明参数开展工作。 3.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经过型号核准。 | 1.检查对象:民航、海事、气象等业务雷达台站 2.检查数量:所有 3.检查日期:2021年7月 |
在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不含公众移动通信基站、雷达台站) | 对全市取得许可的无线电台站(不含公众移动通信基站、雷达台站)进行日常检查 | 上级委托 | 双随机抽查 | 1.是否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载明参数开展工作。 2.频率、台站许可期届满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对照《清远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 |
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情况的行政检查 | 跨部门联合抽查 | 上级委托 | 双随机抽查 | 1.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情况。 2.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取得型号核准情况。 | 对照《清远市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