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清远市气象局办理无线电台
执照的批复
粤经信无线18许可〔2019〕3号
清远市气象局:
贵单位送来的《关于办理无线电台执照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经研究,现同意核发你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2份(详见无线电台执照原件)。
此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