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引导扶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扩产增效、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对我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专项奖励资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在清远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

(二)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完备的技改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起示范作用,项目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五)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含)以上。

    (与金融机构签订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应用于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名称与备案证项目名称一致。

(七)企业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不良信用录。

三、扶持的对象和方向

贷款贴息对象:在清远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实施技改方向包括:

(一)扩产增效。扶持企业优化投资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和创新品牌。

(二)智能化改造(机器换人)。扶持企业推动智能制造和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

(三)设备更新。扶持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工程、提升装备水平、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设备更新换代,淘汰老旧设备。

四、扶持方式和标准

2020-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竞争性专项)技改资金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已完工项目进行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奖励贷款贴息额依据金融机构出具贷款合同及相关有效凭证予以认定,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方式,最高不超过当期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贴息奖励金额单个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不超过150万元。贴息时间原则上按技改项目备案之日起不超过2年。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等原因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奖励。

五、文件有效期限

文件自2020年9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清远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