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清远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由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www.qyjx.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368207,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邮编:511518,电子邮箱:qy3362322@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方案》及市政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对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指派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努力打造阳光型、服务型政府,提升本部门的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方案》有关要求,我局通过局政务网站、局官方微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6年底,本局政务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0多条,其中工作动态359条,通知公告465,局官方微博工作转载和发布信息3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全年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多条,工作动态67条,通知公告106条,局官方微博工作转载和发布信息193

三、咨询情况

2016年度,本局共接到12345投诉、咨询、举报案件21宗,信访案件10宗,其中通过网上共受理市民信访来件5份,皆已及时处理并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同时,2016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及时对网站进行了清理整顿,确保了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但也还存在信息的形成时间过长,导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以及存在个别错字,信息的严谨性不够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健全完善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各业务科室落实工作职责,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我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