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市制定的《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清远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由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意见征集和咨询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执法公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财政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368207,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邮编:511518,电子邮箱:qy3362322@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原则,深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充分运用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等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定期做好网站、微博全面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与第三方网站运维服务商签订了局网站运维协议,着力打造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局政务网站、局官方微博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7年底,本局政务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0多条,其中工作动态435条,通知公告628条,局官方微博工作转载和发布信息4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全年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多条,其中,工作动态77条,通知公告159条,局官方微博工作转载和发布信息150条。
三、意见征集和咨询情况
2017年度,本局共开展了4次民意征集;共接到12345投诉、咨询、举报案件40宗,其中已答复28件,延期处理12件;共接到信访案件4宗,均属通过市民网上信访件,皆已及时处理并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
五、执法公示情况
2017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共办理了97宗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信用双公示平台对社会公布,其中有6件开具了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财政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同时,2017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对局网站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确保了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但仍存在局部分信息的形成时间过长,以及存在个别错字等信息严谨性不够强问题。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各业务科室落实工作职责,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我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