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防汛工作

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21日-24日,我市有暴雨局部大暴雨。为切实做好今年学校防汛工作,及时发现、及早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根据市防汛会议精神,鉴于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清远市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长:张玉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玉成  副局长    

 员:陆治杰  办公室负责人

            刘细花  教育科科长

            王超平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肖光辉  高中与中职教育科科长


                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涂伟平  基建财务科科长

            叶灿强  人事科科长

            陈劲松  德育安全科负责人

            邓小松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温秀媚  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副院长

            李雄飞  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劲松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德育安全科。 

、严格落实责任制,高度重视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要高度重视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健全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认真做好学校防汛防洪防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检查学校防汛工作,提前预防,将问题想细、防范措施做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防汛会议精神,从3月21日起进入防汛值班阶段,汛期每天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值班,发现汛期值班人员脱岗将通报并交由纪委处理。

三、完善防汛相关预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各地、各学校要修订完善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以避灾避险疏散为主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汛预案,让广大师生熟悉避灾避险程序和措施,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

地、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好汛前、汛期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地处山区、滑坡、河道等危险地带的学校和排水系统较差的学校,更要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要放在校舍、图书馆、实验室、厕所、围墙及附属建筑物上。要高度重视校园防洪排涝工作,集中开展排水实施疏掏工作,提高校园防洪排涝能力。同时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征兆,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或不能防范特大暴雨的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组织师生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或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开展防汛安全知识教育,集合汛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

    五、根据暴雨预警信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息,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请各地、各学校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防御指引: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校应停课,果断采取停课措施,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并做好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如暴雨预警信号未达到红色级别,请各地、各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和校园及周边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上课时间。

六、灵通信息,加强应急值守

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轮班、带班制度,做到无缝衔接,保证通讯畅通。各地、各学校主要领导和防汛工作分管领导,在汛期间一律不得擅离职守,发生险情、灾情时,有关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要认真落实灾情报告制度,密切关注汛情,严格信息报送,特别是重大突发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并跟踪报告后续情况,坚决杜绝信息漏报、误报和瞒报等现象。要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防汛工作中,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抢险不及时,或因信息迟报、瞒报、漏报等原因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3368703。

  

 

 

                               清远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