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在全国部分师范院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核、面试公告

根据《2017年清远市赴全国部分师范院校设点招聘教师公告

》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清远市赴全国部分师范院校设点招聘教师资格审核、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各考生于2017年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清远市教育局一楼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联系电话:0763-3363623

二、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2017年清远市赴全国部分师范院校(211或985院校)设点招聘教师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 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或申领高中以上教师资格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面试时间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由清远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给进入面试的考生。

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2日。安排上午面试的考生应于当天7:30前,安排下午面试的考生应于13:30前,到考场候考室报到。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上午8:30时、下午14:30时开始按抽签号顺序进行面试。

四、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清远市华侨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31号。建议考生提前前往面试考场熟悉路线及周围环境,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以免迟到,错过面试机会。

    注:考生可乘坐311路公交车到清远市华侨中学。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提供原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并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对象务必带齐面试通知书、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不能参加面试。遗失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请各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按要求做好面试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763-3368625。

  

附件1. 2017年清远市在全国部分师范院校招聘教师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清远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