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校)予以公布并按照省的通知做法,做好当地骨干教师、校长的培训规划,落实培训措施,促进教师、校长的专业成长。
附件: 1.(清远市)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
第二批培养对象名单
2.(清远市)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
第二批培养对象名单
3.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4. 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
象名单
5. 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