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1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的通知》(粤教人函﹝2015﹞137号)要求,经省教育厅审核,我市推荐其中1名候选对象——佛冈县黄巨兴校长不符合推荐条件,经市教育局研究,拟补推佛冈县第一小学副校长刘卓坚同志参加南粤优秀教师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8月14日至20日。若对个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有云、张伟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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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