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2014年上半年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程序,现将2014年上半年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及要求
1.体检对象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考生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二、体检时间
请体检对象于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8:4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到清远市教育局(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江路20号)报到,逾时未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
2.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进入体检者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复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电话(0763-3363223)拨通了而入围体检者未接听,事后又不回复的,视同进入体检者已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并知晓本人体检不合格。
3.体检结束后的有关体检资料由体检医生统一收取,不允许本人带走。
4.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
5.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记录在个人诚信信息库,并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6.体检费由体检对象自行支付。
7.联系电话:0763-3363223,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2014年上半年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进入体检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