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市直学校在市中心区域布局调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的公告

关于2014年市直学校在市中心区域布局调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的公告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中心区域布局调整学校人员分流实施工作的通知》(清府办〔2013〕85号)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市直学校面向2013年市中心区域学校布局调整分流到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清城区清城中学、清城区石角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13年市中心区域学校布局调整分流到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清城区清城中学、清城区石角第一中学等3所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遴选职位
    2014年清远市市直学校遴选教师32名,岗位分类和遴选人数为:语文(4名)、英语(5名)、地理(6名)、化学(4名)、生物(7名)、体育(4名)、美术(2名)。具体职位见《2014年清远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三、遴选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
    (二)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三)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
    (四)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3.具有高中阶段学校任教经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
    3.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人员;
    4.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8月5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63-3366349,传真号码:0763-3366349,联系人:叶老师。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告的资格条件,采用现场报名,并要求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双面打印),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一起提交。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岗位要求条件,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改报岗位。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要求。报考者按下列类别现场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报考者需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即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任教高中时间、年级及任教班级;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分流到城区的以分流名册核定情况为准)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审核;
    (2)未婚者提供户籍本,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报考者经清远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发给准考证。
    五、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统一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8月8日。
    (二)面试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三)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以所遴选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形式包括说课、答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遴选岗位人数和考生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临时确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后放弃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由清远市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清远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63-3363223,联系人:李老师)。
    九、薪酬待遇
    聘用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考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报考人员经批准聘用,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并到岗上课。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人事档案不齐全,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366349)

    附件1:2014年市直学校在市中心区域布局调整学校公开遴选
          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清远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