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清远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清远市首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地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复评等各个环节,共评选出清远市首批“名校长”11名、“名教师”31名、“名班主任”10名。现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5月20日至26日止,若对所列个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叶灿强、黄素芳
联系电话:0763-3363113、3363213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20号
邮政编码:511515
清远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